日前,临澧县纪委印发《临澧县棚户区改造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纪检监察部门对棚户区改造的监督工作。该方案的实施,将对整个棚户区改造过程中的资金管理、补偿标准、运行程序等事项发挥未雨绸缪、防微杜渐的作用。
县纪委将重拳出击,核实在不动产征收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参与棚改的中介机构招投标工作是否规范运行;参与棚改的部门及工作人员是否廉洁清明;对被征收户按不高于5%的比例抽取样本进行复核检查。将有效督促涉及棚户区改造的各职能部门履职到位、程序到位、服务到位;检查在评估、测量、补偿等环节是否出现不廉、不严、不实的问题;检查公职人员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是否出现索、拿、卡、要等违规行为;检查文秘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账目是否清楚,确保县棚户区改造工作全程公正、公开、合法、规范,实现阳光征收、和谐征收、廉洁征收。
为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已成立由纪委副书记挂帅的棚户区改造监督组,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时间节点,采取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两个层次全方位开展监督工作,对国家公职人员履职不到位、互相推诿扯皮、影响工作进度,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人员依法问责,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