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生命线工程”,加快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规定》(省政府令第307号),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为半天,并实行全流程网上办、一次办、零费用。推动“准入即准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扩大到150项。
二、对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实行全程代办、并联审批、联合验收、限时办结,各类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总用时在承诺期限基础上再提速三分之一以上,最长分别不超过13—60个工作日。
三、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施工图审查豁免清单制度,对园区制造业项目、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特定项目试行免予施工图审查。定期制定和公布施工图设计文件“免审清单”,逐步扩大免审范围。
四、落户园区的项目直接免费应用区域评估成果,对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压覆矿产评估等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审批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出具批复意见。
五、对市场主体和建设项目用水、用电、用气、通信等报装业务及所涉占道挖掘、占绿破绿等审批事项实行一窗申报、并联办理。
六、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和云监督,强化市场主体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七、涉企中介服务事项及符合从业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进驻网上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公开交易。严厉整治向市场主体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收取高额中介服务费用等行为。
八、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实现至少300项高频事项“一次办”和100项高频事项“掌上办”。
九、推行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项目签约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挂牌。
十、依托常德“金融超市”平台,推广“信补贷”“信易贷”等产品。优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将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十一、依托常德政策服务平台,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市场主体。开辟政策兑现“绿色通道”,兑现时间比承诺时间再提速三分之一以上。
十二、严格落实投资、入规、上市等涉企奖补政策。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政府采购、品牌推介和项目申报,为中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40%以上的份额。
十三、推行柔性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及市以下涉企检查一般集中在每月下旬开展,并实行提前报备;原则上同一事项同一执法单位对同一企业现场检查每年不超过一次,且一家企业只对应一级执法主体,杜绝同行业重复检查;对企业轻微违法实施三次告知警示制度。
十四、审慎查办涉企案件,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
十五、打造诚信政府,坚守契约精神,依法及时兑现与投资主体订立的合同承诺事项,“一事一议”稳妥化解重大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