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装修住房、医疗、结婚、旅游、子女教育、购买大宗消费品、自住房建造等消费用途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
在本市从事“三农”的个人。
二、贷款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在本行服务区内拥有固定住所并长期居住并居住时间满一年;
具有合法、可靠的收入来源,具备履行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消费金额20%以上的自备资金;
能够提供本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货款担保;
愿意遵守本行所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三、贷款资料
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户口簿;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借款人的个人收入证明;
贷款用途证明资料;
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
金额 — 根据借款人状况、贷款担保方式进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期限 — 最长不超过10年
年利率(单利) — 6%-8%(根据借款人实际情况确定)
五、还款方式
按月付息、到期还本
按月付息、按季还本
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按月等本额金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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